又见上市银行短线交易闹乌龙。
8月6日晚,成都银行(601838.SH)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产业资本)工作人员因误操作,于8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以 14.44 元/股的价格,卖出成都银行股票 22,500股。成都产业资本发现问题后,已于当天以 14.43 元/股的价格买回成都银行股票前述股份,获利 304 元(未扣除交易税费等费用)。
交易前,成都产业资本持有成都银行股份 242,881,586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成都银行总股本的 6.37%。其中,成都产业资本持有成都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117,965,400 股,也已解除限售条件。目前,上述交易未导致成都产业资本直接持有的、以及成都银行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
成都银行调查后披露,上述事项属于“乌龙操作”,系因成都产业资本工作人员系统误操作造成,不存在利用该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但该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对此,成都产业资本承诺,上述误操作产生的收益归成都银行所有。同时公司表示,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事项给成都银行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未来,将加强对证券交易操作的监督管理,以杜绝此类误操作情况发生。
成都银行董事会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关于《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成都银行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按照成都银行最新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截至6月末,成都银行前三大股东分别是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ongBankLeongBerhad、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比例19.9997%、19.76%、6.37%。其中,成都产业资本以及第一大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系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的企业。
成都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是国有控股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18年1月31日,成都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四川省首家上市银行。去年,成都银行的注册资金由36.12亿元增至37.36亿元。截至2023年12月末,成都银行总资产10912.43亿元,存款总额7804.21亿元线上配资股票平台,贷款总额6257.42亿元。